文章来源:广告常识(id:adernous) 作者:鬼鬼
原文链接:揽胜广告:传奇的没落
0。
给你介绍一个你认识的人。
杨海华。
揽胜广告创始人。云南西双版纳人。前乐队主唱&主创,前油画青年。
至于他所在乐队有过啥牛逼成员,跟他没啥大关系,没必要拿来做背书,当传说。
主唱 & 主创都和文字创意、个性思维互为培养,油画和画面创造、右脑思维互为进化。
杨海华从乐坛、画坛高阶创意地盘跑到广告这种基础创意领域,很难没作为。
他的存在证伪了一个偏见:头发长,见识短。
或者你根本不认识他,那我再用三句话补充介绍他:他在地产广告的地位,相当于大卫·奥格威在广告圈的地位,相当于周杰伦在音乐圈的地位。
1。
不是杨海华有多能,是广告圈没留住太多能人。
创意领域也是有高低阶的:写歌、写作、电影、产品设计、建筑、创业等等,稍微更需要持久费脑子和创意功力的事儿都比广告更高阶。比如你对别人说《平凡之路》这首歌是你写的,人会竖起大拇指;你跟人说脑白金的广告是你做的,非广告人不啐你就够给面子了。
影响力都很大啊!!!为什么创作者受到的礼遇差别这么大?
大多数创意人做到后面都会发现诸如“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用广告影响世界”“一个广告扬名立万”“广告人是带着枷锁的舞者”都是凌晨加班烟、酒、咖啡都撑不住时的自我安慰,因为每个行业都需要传说、需要虚荣、需要梦幻,广告行业更不例外。
鬼鬼绝对承认杨海华在广告圈是创意高手,也绝对承认揽胜广告的作品初见确实惊艳无比、惊为天人,很接国外的种。但这不是神话杨海华和揽胜广告的理由,到如今很多人言广告必揽胜广告,言揽胜广告必俯首帖耳、五体投地,简直令人发中指。
因为揽胜不是神话,我想杨海华也不希望出现这种畸形的行业现象。
对杨海华来说,他从乐坛和画坛进入广告圈,就像大学生去小学回炉考试,就广告需要的创意来说,他的创意高度和人生阅历都摆那儿了。我相信杨海华先生更希望有一天重返乐坛和画坛,用一首摇滚或一副油画征服世界,或者连征服都不需要,只要让世界听到了他对音乐的热情和看到了他对油画的理解,也许就够了。因为那才是他最初的梦想所在,广告,嗯,大概就是他的曲线救国和沉淀暖床。广告不会成为他的终生事业,他只是一个待得太久的广告过客,让很多人误以为他要当地产广告的盟主。
对于那些离开广告圈的牛人来说,不是他们不够热爱,是广告圈不能装下他们的梦想,也不能实现他们的梦想,但是有梦想的人都希望被人看见,然后影响那些散落天涯的同好。所以他们选择像乌尔善去拍一部《画皮2》。像古十九去做杂志主编。像徐进去做凤凰网副总裁(现原生动力CEO)。像彭钢去乐视TV当高级副总裁(最新状态是易到前CEO)。
这些池子会更好的发挥才华和影响世界。
2。
揽胜广告的2个自我广告法宝:广告作品和对奥美持之以恒的鄙视。
竟有人以此当成揽胜广告追求创意的宣言和坚持创意的信仰,真是图样图森破。
有作为的打击高手是证明自己是高手的最好、最快的方法,揽胜广告和揽胜人都深得此道。他们贬低《奥美的观点》及奥美其他书都是奥美的自我广告,对他人没啥裨益。
奥美的书是广告没错,放大格局来说,任何人的书都至少是作者自媒体的和书中作者推崇事物或理念的广告,所以这个没有打击的必要,是气量小的表现。
更可笑的事情是,有揽胜人一边抨击奥美出书误人子弟,一边自己却发文、宣讲、布道。因为Ta始终认为只有揽胜广告那样的广告才是有创意的广告。这种拒绝广告创意手法多元化的做法,不是一个行业小巨人应该做得,更不应该刻意指名道姓的提倡。这才真正有可能导致大部分能力一时达不到揽胜广告创作水准但又深爱着广告的新人们在还没有尝到广告的酸甜苦辣滋味,就已经莫名其妙的被弄得遍体鳞伤。
Ta若当即离开广告行业必定是带着偏见和误解离开,Ta若留在广告行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疗伤,而原本这些时间可以供小朋友们好好研习广告专业。
揽胜广告的作品有创意、剑走偏锋,有洞见、深刻扎脑。但广告不应该只有一种做法,就像我们喜欢周杰伦这样的划时代的创作歌手出现,给我们有关音乐的另一种可能,但我们也绝不会拒绝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带来的恶搞乐趣,也不会拒绝龚琳娜鬼马的唱作手法的冲击,我们能够接受唱电音《咚巴拉》的周鹏,当周鹏改名萨顶顶后,我们也依然能接受她带点藏地神秘的创作曲风。
回到广告来说,美即面膜的“停下来,享受美丽”的安静、细腻,只是对生活的简简单单呈现和还原,就足以打动那些忙得蓬头垢面的都市白领,那是生活阅历沉淀下来的情绪共鸣,而不是刻意搞怪带来的扎眼注意力。
这大概是揽胜广告永远也比不了也做不出的。
去年(2013年)以来,三全水饺出了一句“吃点好的,很有必要”。赞誉者说这真是善意的提醒,在白领们忙到有人猝死才记得要关照身体的今天,真是太有必要了。批评者一股脑儿说这句文案很揽胜,看多了地产广告。
我想说的是:揽胜广告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证明了好创意都是前人那里受影响来的、偷来的、抄来的,还真不是啥开创额门派,扯淡呢门派。
这则广告体现了奥美对好东西的包容和继承。鬼鬼点赞。
3。
你读懂了揽胜的“道同·法我·术异”吗?
现行公开资料最常用的解释是:认识普遍真理就是“道同”,坚持原创就是“法我”,差异化执行表现就是“术异”。
不管是不是揽胜广告或者杨海华说的,听其言,观其行。揽胜广告的行为告诉鬼鬼的不是这么解释的,鬼鬼从揽胜广告的作品也好行为也好看到的“道同·法我·术异”是这样的:
道同:不论哪家广告公司,标榜什么流派,它要做的事情本质是相通的,把广告主的产品信息推送到目标消费者眼前,促使目标消费者产生相应的行为,解决广告主的商业问题。这点一看就懂,不解释。
法我:作案的思路是我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策略,策略是一家广告公司团队主创的思维方式的集体展现,不管怎样,两个人或两个团队的思维一般情况下是不一样,除非遗传基因。这点也不需要多说,很容易理解。
术异:去国外,去前辈,去其他行业借鉴、模仿、改编甚至抄袭能够完美执行策略方向的画面和文字。
别急。
揽胜广告的法我基本是原创的,也是一个十五年不变的创作套路。这个角度来说任何一家广告公司都能做到原创,一个人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都无法抄袭另外一个人的思维,最多也就是照搬策略案,但策略案是思维的体现和思维不是一回事情。
今天不是来讨论揽胜广告在执行层面的抄袭的,但鬼鬼说话得有凭有据。揽胜广告07年之前的作品严重的效仿了台湾意识形态广告的做法,王铮在揽胜主导的所有案子都带有浓浓的意识形态风格,因为王铮推崇意识形态并深受意识形态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影响不是承不承认的问题,而是看见即是影响,是无意识的、潜移默化的。
有报道说杨海华和许舜英曾聊过,许也觉得揽胜广告没有抄意识形态的。鬼鬼认为许舜英说的是策略层面的没抄,也就是揽胜广告说的法我层面没有抄。至于执行层面,对比一下观唐、野鸭湖和中兴百货,万和城和倩碧的创意表现,一目了然。
揽胜广告还曾吸收了很多Neil French的创意表现。比如就掌灯里的皇家·芝华士的说话路数,简直就是中文口吻的翻译版。比如六佰本里虚构的购物小票来自完全虚构的X.O.啤酒案例,还有很多是来自当年的《龙吟榜》杂志,改天会有专题,一个一个对比着解剖。此处略举几个例子。
另外。
许舜英不指出对方的雷同,一是给面子,二是到了一定高度的创意人都知道抄袭不是值得讨论的话题。哦,对了,后来许舜英带着一帮意识形态的弟兄去了揽胜广告一直鄙视的奥美。哈哈哈哈。
4。
揽胜不承认抄袭是有理的:无意识的抄袭不可避免。
在鬼鬼看来,所有从事创意创作的个人或团体都或多或少带有他们看过的好作品、参考素材的影子。有的大面积套用内容,如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之于庄羽的《圈里圈外》;有的在风格的模仿,如韩寒的《三重门》之于钱钟书的《围城》。
打个比方,郭敬明的抄袭是抄单个App,韩寒的抄袭抄的是运行App背后的软件系统,但是两个本质上都是抄袭。郭的破绽百出更低级,韩的妙不可言更高阶,差别仅此而已。
看官可能要急眼了,尼玛不是在这儿混淆致敬、引用、承袭、翻拍、翻唱、改编、模仿、撞车、翻译等创作概念吗?尼玛不是袒护抄袭吗?尼玛不是鼓励抄袭吗?
NO、NO、NO,鬼鬼要说的是:
首先,抄袭是一个不值得一本正经讨论的问题,因为普世价值里还没有出现类似1+1=2这种绝对清晰的统一的判断抄袭的标准。类似讨论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陷入鸡同鸭讲的绝望地步不了了之。
其次,除非你创作的时候不找任何参考完全凭空捏造,否则任何参考素材,不管好坏,看见即是影响的开始,他们总会在未来你操作某个案子时不经意的跳出来影响着你。这跟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那句“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是同理的。只是好素材一遍就能影响一辈子,坏素材多看几遍也能祸害一辈子。
再次,当你抄袭出风格的时候,你的作品基本就少有抄袭的出现,因为任何素材经过你手都会被风格化。
以揽胜广告为例,07年王铮走后不久,揽胜广告的风格才渐渐完形。从此以后揽胜广告的所有广告作品,策略依然法我,执行层面基本遵循以下两个规律:
1)文字相关的,基本是继承了经典的结构化商业写作逻辑,口吻上基本京腔十足,语气上基本保留了Neil French的绝对强势。
2)画面相关的,基本是把所有文字修辞等戏剧性手法用到视觉中。
最终以自己的风格来将世间美好事物或真理也罢,透过一个案子的操作传递给世人。这是揽胜广告对广告圈的又一个贡献,这种贡献是规律层面的,是真正的授人以渔的做法。
举个乐坛的例子补充吧!许嵩早年的歌曲带有浓浓的杰伦风格,一曲《玫瑰花的葬礼》杰伦还翻唱过,这个抄袭或者说模仿的过程,让许嵩掌握了音乐创作的规律,现在许嵩融进自己的个性和世界观的歌曲与杰伦的已经完全不一样,已然自成一派。不信的还可以对比听听许嵩早年的《别咬我》和杰伦的《四面楚歌》。词意、旋律、唱法都有很多杰伦的影子。
最次,如果你想超过揽胜广告,绝不是通过单纯的模仿揽胜广告,而是通过模仿揽胜广告掌握广告创作的规律再形成自己的广告风格,这种方法取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你会形成自己的风格,但你一般不会超过揽胜广告的,就像揽胜广告永远高攀不了Neil French,所谓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地产有个现成的例子:深圳JSGT广告。
如果你真真正正想要超越你的偶像,你要做的是掌握你的偶像的信息渠道和阅读他们的信息内容,这是客观上的同一起步。看官们如果翻到《我不是一本型录》,书后有一个附录:许舜英推荐全球最佳杂志、网站与电影,这是本书最有价值的内容,也是许舜英作为一个创作者有良心的做法,没有一定高度真做不到。
一个创作者赖以生存的秘籍,除了创作的规律,更多时候还有大家经常忽视的信息来源,或者说素材来源地吧。
其实还有一个方法,就是——
师从比你的偶像更高阶的偶像。
但是(请注意这个词)这一切最终都取决你有一个好使的脑子,一颗纯良大胆的心和一缕狂热的灵魂。
有看官八成已经晕乎乎了,五个字总结就是:功夫在诗外。
奈何很多人不知道哪里是诗外,而这就是我上面“最次”那点尝试说清楚的内容。
最最次,世界本非原创,没什么不能原谅。
接着再举些创意领域的例子,破除那些死磕抄袭,以发现别人似乎有抄袭当乐趣的小朋友们的桎梏和以转发此类消息来打击他人的老鸟们的阴险。
我们来到广告行业不是为了在这种事情上浪费逝水年华,而是在解决甲方的商业问题时继承过往美好和现世美好,如果有幸能写出just do it这种32年如一日影响世界的广告语,当然荣幸之至。
顺便提一句,just do it也是改编自1977年一位名为Gary Gilmore的男人在枪决临刑前的遗言:“Let’s do it”。也是典型的发现过往美好的例子。
所以,那些以转发此类消息来打击、讽刺、浇灭有心从事广告的热情的老鸟们,鬼鬼请你们好自为之,翻开你们的过往作品,你们的屁股并不干净,请不要让我来当众展示替你们擦屁股的过程。
接着说例子吧,我们看到《舌尖上的中国2》高树采蜜被指抄袭后,主创人员回应说这是对BBC纪录片《美丽中国》的致敬。写论文,拿了别人的内容,只要注明出处,就叫做引用。在乐坛和影坛,我们接受了不同的人诠释同一作品,比如罗大佑的《童年》,我们接受了成方圆、奶茶和胡夏的翻唱。比如金庸的鹿鼎记,我们接受了梁朝伟、陈小春、张卫健、黄晓明、张一山等演绎的韦小宝,美其名曰翻拍,挑战经典。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是用他的文字方式在新的时空背景下的全新发挥,假如他注明了大部分内容来自庄羽,是不是就可以接受为改编呢?
5。
揽胜广告的4个尴尬:风格被绑架;前揽胜人不被尊重;揽胜传人被断层;同理心被缺失。
欢迎板砖、口水和攻击,也请容我一一道来。
风格被绑架:时至今日,揽胜广告几乎成了地产广告的代名词,被无数簇拥者、模仿者捧成开门立派的鼻祖。
这个捧的过程也是揽胜风格被绑架的过程,现在那些揽胜广告脑残粉也好、黑粉也好、路人也好,客观上逼得揽胜广告不能因为新尝试导致出烂作品,主观上看不得揽胜不前卫、不揽胜、不另类。
与此同时,他们也看不得别人有点揽胜,一看到类似就棒杀、谩骂、侮辱。
所以,揽胜广告只好每次都自我继承和沿用,偶尔加点新尝试。比如三晒的助您更黑延展到猫哆哩的一张黑首长的平面里。猫哆哩的平面表现完全照搬到定江洋,只是字体换了一换。
揽胜广告这些年,如果说有些进步,即是在影视广告方面,至少看到了猫哆哩搞个女版左小祖咒和彩球、粉彩、油漆等新元素的极致运用,这对于平面普遍过剩,影视普遍无能的地产广告来说,是一大步的突破。
这也是揽胜广告自王铮时代以来,在影视广告上的一小步的自我超越。
揽胜广告永远都可以在小众市场带着大牌甲方的区域项目和小牌甲方的全国品牌玩得风生水起,但单一的极致风格,导致揽胜广告永远也不可能像W+K那样握着耐克这把利剑持续影响广大青年。
除非揽胜广告有胆打破自我风格,容忍新尝试带来的有瑕疵的广告作品,不然把揽胜广告说成中国的W+K的人都醒醒吧,单相思连备胎都不如,一厢情愿只会热脸贴冷______。
现在揽胜广告需要松绑,而不是一再的献上恭维乃至编造神话。鬼鬼期待揽胜腐“烂”时代的到来。
前揽胜人不被尊重:提及揽胜广告,大多数人只能想到杨海华。除此之外你还能想起哪些揽胜人呢?
鬼鬼浅陋,只知道另外四个:天纳广告创始人王铮、一座山广告创始人秋爽(现BOSS直聘公关负责人)&刘(姓艺名)大款和北方世纪的ECD万翊。
万翊没在揽胜做过几个案子,PASS;刘大款不熟,PASS;秋爽顶着揽胜创意总监的位置在做一座山广告,不想多说,他出去开这家广告公司有很大部分原因就是想反击那些说揽胜广告全靠杨海华撑着,其余揽胜人都是创意执行的污蔑之词的人,骨气挺好,期待一座山真的变成一座山,不过个人倒更看好揽胜广告的御用影视广告导演杨帆的崛起,另外大家可以猜猜秋爽的真名叫啥,这个比他开一座山更有意思,鉴于他本人习惯艺名行天下,我尊重他不公布。
除了杨海华,前揽胜人最值得一说的是天纳广告创始人王铮,毫不客气的说揽胜风格的成形他有一半的功劳。
但当他离开揽胜广告的时候,他是最没有受到尊重的那个人。
王铮是谁?不是那个内地男演员。
王铮,台湾意识形态广告推崇者。76年生北京人,99年武大毕业,广告科班出身,99-03服务北京电通,从小文案到创意副总监。非典时期写了一本只有五个角的广告论著《少数派广告》。
后来啊,他去了揽胜广告,做地产策划人,直到07年创了天纳广告。
王铮是一个受过系统广告教育,然后又跳出教科书,通过实战用《少数派广告》完成自我广告体系建立的广告狂热践行者。
他的从业经历和个人性格,给揽胜广告注入了体系的指导方法,加上4A流程的熟练,他对揽胜广告的风格形成真不是一星半点的贡献,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上,他都是体系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揽胜广告的长大的贵人。
可惜就是这么个人,并没有得到揽胜粉的应有尊重。
07年他开了天纳广告,将他在电通的联想广告作品和在揽胜广告做的一些个人案例如昆百大地产的野鸭湖,一瓶地产的陶然亭,中弘投资的六佰本、非中心,博华紫光置业的观唐,中化方兴地产的每一间等挂到官网上,结果被人骂得狗血淋头,竟然有脑残还说作品“一瓶”原封不动抄袭揽胜啊,有自己抄自己这一说吗?
那对于一个热心创作的广告人来说,我知道,是比侮辱还严重的尊严践踏。
此后,天纳广告的官网再看不到王铮在揽胜广告的作品,只剩下4个地产客户的名字列在官网客户名单里垫底,似乎为了提醒有心人那些地方他曾去过,也似乎让自己的客户看上去不会寥寥无几而做的无奈之举。
这件事发生在王铮离开揽胜后的2010年,那些恶毒的评论至今还躺在GGM的一篇天纳内训“广告说啥我信啥”的报道文章下面,值得庆幸的是那5支片子让天纳赢得了七喜的创意代理,至此七喜病毒视频从胡戈时代进入王铮时代。
我想随着他们实际客户的扩大,他会把那些地产客户的名字都撤下来,就像撤掉那些曾经出言不逊的小子们的空洞灵魂。
鬼鬼看来,王铮是一个有良知的创意人,看看他在2011年为天纳广告写的招聘文案里的两句话,赤子之心不减:十来年前我刚入行的时候,觉得这个行业应该拥有热情、想像力和荣耀。现在我觉得,这个行业应该拥有热情,想像力和自尊。
最后我想说,王铮是一个被值得尊重的创意人。
揽胜传人的被断层:揽胜广告没有新人,现在偶尔还能看到的揽胜广告的新作品都是屈指可数的几个老揽胜人做出来的。
揽胜广告不是没有尝试过纳新,很多资深创意人甚至是4A去的,大多数因为难以融入揽胜广告强势的团队,而在揽胜广告待了一个礼拜或者一个月不等就被劝退或者主动辞职。
他们一个文案总监说,那些人根本没办法跟他们聊到一块去,他们的天马行空和知识结构使得这些资深创意人显得无计可施,讨论会上新来的创意人显得“懦弱无能”。
这位总监甚至说,这些人能很快写出很妙的广告,这似乎是对这些外来者过去经验的唯一褒奖,但在他们看来这些文案都是错的,不符合策略的。
我没有跟这些曾去揽胜广告交过手的资深创意人聊过,无法知道他们心中的真实想法,我不相信这是事实的全部,这是一种遗憾。
新人跑去揽胜,往往因为抵不住揽胜人的拷问,而大多数败下阵来。
我听一个文案说揽胜广告的文案总监曾说Ta不在乎你有没有文字天赋,也不在乎你那些所谓文字技巧,Ta希望看到你是一张白纸,然后可以供Ta的理论在上面好好恣意挥洒,科班出身反而成了劣势。
如果你还不小心提到大卫·奥格威的某些做法,Ta甚至会暴怒,与你争执,当然,大部分时候,是Ta一个人在居高临下的教训,以及把业内人曾经对他们提出的质疑,当成大粪一样无情的泼在你的脸上,然后告诉你,你不适合做广告,额,请回吧,门在左边。
鬼鬼还听一个去揽胜面试过的设计回忆:当时Ta带着满满的热情跑去揽胜,Ta以为Ta即将跟着一个牛逼的创意师父,好好学习,然后在这个圈子里作出一两件像样的作品。结果,Ta只是听到了一顿带着羞辱口吻的质疑,言下之意是“你设计出这样的稿子来还敢来揽胜,你够了!”
后来Ta悻悻地去别的地方做地产广告了,现在Ta已经是美指了,鬼鬼这里只想对Ta说:坚持下去,总有一天幸福会来敲门。
揽胜广告要的不是一张白纸,而是一张能力匹配揽胜老人的白纸。当然这是BC才敢做的白日梦。这是一个悖论,一上来就有揽胜老人能力的新人,去写书、写歌、写剧本、做编辑、做新媒体、做创意热店的自由撰稿人……也凑合能干得下,人没有必要来揽胜广告,人不缺做好作品的去处。
不是每个人都有杨海华“人往低处走”的卧薪尝胆的忍耐力。
没有这个能力的白纸,揽胜广告可没有耐心带着你成长,你也不用做这种白日梦,他们会直接告诉你转行,或者让你继续待在粉丝席上为他们鼓掌,甚至成为他们发文时撑起他们膨胀心的例子出现,这是最具镜头感的待遇了。
是的,就是这样的高不成低不就,让揽胜广告客观上在向世人宣告,广告是一门纯靠天赋,且不可习得的古老手艺。
尽管他们会否认,但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客观的像杨海华先生那一头披肩长发,潇洒且不容置疑。
除非Anomaly / W+K / CP+B / F&F / BBH / INTERONE / GREATWORKS / L D / DROGA5 / Goodby, Silverstein & Partners都联名发文表示支持这一事实,除非意识形态广告在台湾重开,否则鬼鬼愿意固执的认为,揽胜广告客观上给大众传递的这个信息,除了拔高他们自己和打击这个行业以外,没有丝毫益处。
当然。这也不能怪揽胜广告,因为揽胜脑残粉们把揽胜广告完全推上了绝对另类、绝对创意的海市蜃楼里骑马虎难下。
他们不得不否认,任何行业的新人或者转跳的资深人士,都是需要成长过程和适应时间这样一个基本常识。
因此,长期下来,揽胜广告几乎没怎么吸收新鲜血液,也几乎没有给这个行业输送什么人才。更别提优质人才。而他们也习惯用规模小声音大的小公司自High,甚至把揽胜说成懒得去胜,来增加一丝丝聊以自慰的传奇色彩。
同理心被缺失:说得直白一点,他们的换位思考,只在他们的广告作品里能找到。至于在广告人创意生涯成长,广告创意的多元共存,广告创意的可习得等方面,休想。
倘若一个真正有同理心的人,不会只觉得自己是对的,或者只觉得自己认可的才是对的。
什么是对的?存在就合理,就是对的。
有人唱RAP,有人唱美声,有人唱三俗;有人做创意,有人搞媒介,有人干行活儿。有人前十年做行活儿,有人后十年做创意,有人一生都做行活儿但一生都热爱。这才是现实给我们的对的现实。
鬼鬼没有办法想象如果周杰伦当着大众面斥责凤凰传奇这种也叫歌手?最炫民族也算歌曲?顶多是行活歌手,顶多是烂俗歌曲。不知道大众会怎么看待杰伦,我觉得会是一副JZHS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脑海里。
揽胜广告的荣耀还会继续,但是不能确定还会继续多少年。被脑残粉们绑架的揽胜广告,没有新人来传承技艺,新媒体下爆发的创意新手法正在不断的侵蚀所谓的揽胜风格,趋之若鹜的揽胜跪舔模仿者们也在一天天的用自己蹩脚的模仿之作模糊着揽胜风格。
没有哪个年代像今天这样把创意解构的极限爆发,人们的接受度正在一次次被刷新。坐在神坛上的揽胜广告,基本上没有下来的可能,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结局是在它还稍微黄金的年代关张大吉,将这份脑残粉们供着的神话或者传奇流传在他们嘴边或者记忆里,让揽胜广告的墓志铭流芳百世的最好方法也许就这个了。
这也会是揽胜广告对台湾意识形态广告最完美的效仿之作。
当然。鬼鬼希望自己的预言沦为扯淡。
我乐见一个有着揽胜广告,而不是揽胜广告传说的新创意时代的到来。
不管喜或者不喜欢揽胜广告,抛开一切成见,揽胜广告对创意的坚持,是值得我们承袭和尊重的。